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
黑教基函〔2010〕44号
关于重新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的通知
各市(行署)教育局,省农垦总局、森工总局教育局:
2009年,全省普通高中首次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后,一些普通高中学校反映一次性统考科目偏多、学生压力较大,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我厅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,下发了《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的通知》(黑教基[2009]150号)。文件下发后,经过2009年新学年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,学校普遍反映调整到高一学年末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生物、历史等学科,无法完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教学内容,并且由于进度太快影响教学效果,实验课、研究性学习及必要的巩固复习和练习基本无法保证。特别是由于这些科目学生初中基础较薄弱,难以适应高一学年教学进度,所学知识不能及时理解消化,造成生物、历史学科高一学习基础不牢,效果不好。在对上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、论证基础上,我厅综合各方面因素,权衡利弊,决定废止《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的通知》黑教基[2009]150号文件,继续执行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具体考试时间做出如下调整:
1.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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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7日 |
12月28日 |
上午 |
思想政治(8:00—9:30) |
地理 (8:00—9:30) |
物理 (10:30—12:00) |
生物 (10:30—12:00) |
下午 |
历史 (14:00—15:30) |
化学 (14:00—15:30) |
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
(组合试卷)
(16:30—17:3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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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信息技术学业水平上机考试在每年11月20-30日举行。
3.语文(朝语文和汉语文或蒙语文和汉语文)、英语(俄语或日语)、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在每年一月底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。
请各地务必将该通知及时传达到各普通高中,以便各学校尽快合理调整并安排好各科课时。